【精選】文書檔案管理細則2篇
文書檔案管理細則1
第一條為加強水行政執法文書檔案的科學管理,充分發揮執法文書檔案在水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執法文書是水行政執法人員成果的結晶和執法行為的真實記錄。建立健全執法文書管理制度是水行政執法工作的組成部分,水提高執法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的必要條件。
第三條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在執法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文書檔案均由本部門執法機構集中統一管理。
第四條水行政執法文書檔案是指在水行政執法中形成的各種文書資料(包括文字、圖表、音像等資料)。
第五條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執法機構應配備一名專職或兼職檔案管理人員,負責執法文書檔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條執法文書檔案的'收集與歸檔
(一)在每次執法活動進行完畢后,具體承辦人員應及時將執法活動中形成的文書資料交檔案管理人員立檔;
(二)歸檔的文書材料應完整、齊全,具有保存價值;
(三)應歸檔的執法文書材料范圍及分類;
1、水事案件類:水事違法案件的受理、立案呈報表,現場勘察筆錄,調查筆錄,音像材料,證言證詞,責令停止水事違法行為通知書,調查報告,違反水法規行政處理(罰)決定書,送達回執,行政處罰強制執行申請書,結案報告等;
2、行政復議類(區縣(市)不適用):行政復議申請書,行政復議受理、不予受理、限期補正通知書,行政復議申請人、被申請人提供的有關材料、證據、答辯書等,申請人撤回復議申請書,行政復議裁定書、決定書,送達回證等;
3、行政訴訟類:起訴書副本、答辯狀、代理詞,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給法院的與案件有關的材料、證據、委托代理書,判決書以及與案件有關的司法文書等;
4、統計報表類:各種水行政執法統計報表以及其他各類統計報表;
5、法規文件類:上級頒發的有關水行政執法、水資源、水工程、地方電力、水土保持、河道管理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決議、決定、指示、批復、通知等以及相應的解釋、說明、實施細則等,本部門制定發布的有關水行政執法方面的文件通知、規定等;
6、其他類:人民來信、來訪記錄及處理意見,水行政執法活動中拍攝、收集的具有保存價值的照片、音像資料等。
(四)檔案管理人員在接收文書檔案時,必須逐件查點清楚,對已接收的材料應根據類別、保存期限分別在檔案目錄冊上登記。登記要準確,字體要工整。
第七條執法文書檔案的整理與保管
(一)按照類別和時間的順序將檔案裝訂成冊,填寫案卷目錄,以便檢索和管理;
(二)根據檔案的數量和類別,配置相應的保管設備;
(三)檔案管理人員工作調動前應辦好移交手續。
第八條執法文書檔案的利用
(一)為便于查找,檔案管理人員應當編制檔案總目錄,并根據實際情況及工作的需要,編制必要的檢索工具和參考資料;
(二)因工作需要,可以查閱和調借歸檔的執法文書檔案。其他部門需調借檔案,應經主管部門領導批準后辦理借出手續,并規定調借期限。
第九條各區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本管理制度的要求,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制定檔案管理工作制度,并報市水利局備案。
文書檔案管理細則2
1、文書立卷
每年年初機關文書部門或業務部門首先要制訂出當年可能形成文件的案卷類目,根據案卷類目做好平時的文件收集、分類工作。在文件收集齊全的基礎上,將文件按以下特征逐項分開。
①分年度。將文件按其形成的年度分開。
②分級別。將文件按其作者之間的關系分成上級、同級、下級。對互相聯系緊密的文件,如上級的'批復、下級的請示應放在一起。
③分機構。將文件按其產生或承辦部門分開。
④分問題。將文件按其內容所反映的問題分開。
⑤分期限。根據《文書檔案保管期限的規定》,將文件按不同的保管期限分開。
在文書分類的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靈活運用文件各特征(問題、作者、時間、地區、文件名稱、文件往來機關),分別組合成若干個案卷。擬寫案卷標題,簡明、確切地反映卷內文件的內容。案卷正式確定下來后,根據卷內文件時間、重要程序、問題、作者、地區、文件名稱、文書往來機關等具體情況系統排列。編寫卷內文件的頁號;填寫卷內文件目錄和備考表;拆除檔案文件上的金屬物,裝訂案卷;填寫案卷封面,包括案卷標題、卷內文件的起止年月、頁數、件數、保管期限、案卷編號等。
2、檔案管理
將檔案庫房的檔案柜、架科學排列編號。保持庫房內外清潔衛生。學習和掌握檔案保護技術。庫房要有防高溫、防潮、防盜、防光、防塵等安全設施,避免灰塵、有害氣體、微生物、蟲、鼠等對檔案的危害。
3、檔案利用
準備檢索工具。編制案卷目錄、全引目錄、專題文件目錄、資料卡片、檔案資料存放索引、匯編有關文件、參考資料等,并積極開展檔案史料的編研工作。查閱、借閱有關文件,需經秘書長批準;對摘抄、復制的檔案資料進行審核、登記,然后在摘抄、復印件上注明出外、時間。借閱檔案,應認真填寫借閱登記薄《檔案利用效果登記表》,以便存查。對借出的檔案資料要按時收回入庫。
4、檔案統計
建立檔案收進、移出登記簿。準確編制檔案工作情況統計年報,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5、檔案鑒定
根據國家有關檔案保管期限的規定,制定檔案保管期限表,由檔案部門和有關業務部門的人員組成鑒定小組,定期對檔案進行鑒定。剔除沒有保存價值的文件,對歸檔文件確定其保管期限。對保管期限已經滿20xx年的檔案,移交市檔案館保存。對會議形成的資料、市政協大事記、會議記錄等也要立卷、歸檔、入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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