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預算管理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預算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預算管理制度1
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控制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預算的概念
預算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結合管理服務目標及資源調配能力,經過綜合計算和全面平衡,對當年或者超過一個年度的管理服務和財務事項進行相關經費、額度的測算和安排的過程。
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建立預算管理體系,明確預算編制、審批、執行、分析、考核等各部門、各環節的職責任務、工作程序和具體要求。
(二)預算的編制
事業單位預算管理部門主要負責擬訂預算目標和預算政策;制定預算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組織編制、審議、平衡年度預算草案;組織下達經批準的年度預算;協調、解決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具體問題;考核預算執行情況,督促完成預算目標。
單位應當加強對預算編制環節的控制,對編制依據、編制程序、編制方法等作出明確規定,確保預算編制依據合理、程序適當、方法科學。
單位可以選擇或綜合運用固定預算、彈性預算、零基預算、滾動預算、概率預算等方法編制預算。
(三)預算的執行
對預算指標的分解方式、預算執行責任制的建立、重預算項目的特別關注、預算資金支出的審批要求、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與預警機制等作出明確規定,確保預算嚴格執行。建立預算執行責任制度,對照已確定的責任指標,定期或不定期地對相關部門及人員責任指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實施考評。
單位預算管理部門應當運用財務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監控預算執行情況,及時向單位決策機構和各預算執行單位報告或饋預算執行進度、執行差異及其對預算目標的影響,促進預算目標的全面完成。
(四)預算的調整
需要調整預算的,應當報經原預算審批機構批準。
(五)預算分析與考核
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加強對預算分析與考核環節的控制,通過建立預算執行分析制度、審計制度、考核與獎懲制度等,確保預算分析科學、及時,預算考核嚴格、有據。
預算管理制度2
事業單位預算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資金控制:通過預算,可以有效控制資金的'流入和流出,防止資金浪費和濫用。
2.決策支持:預算為管理層提供決策依據,幫助制定和調整戰略規劃。
3.績效評估:預算執行情況是衡量事業單位績效的重要指標,有助于提升工作效率。
4.法規遵從:符合國家財經法規,確保事業單位財務活動的合法性。
5.公信力提升:公開透明的預算管理,增強公眾對事業單位的信任。
預算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為增強各經營單位的計劃組織和預算管理水平,優化資源配置、完善考核機制、加強內部控制和防范經營風險,建立全面預算管理體系,實現公司經營目標和發展戰略,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全面預算管理體制
實行公司統一規劃、責任單位分級管理的預算管理體制,確定以下原則:
一、統一規劃原則。全面預算目標由公司統一規劃,并與公司經營目標相一致,各級預算單位必須服從于公司的戰略目標和經營目標。
二、分級管理原則。
全面預算目標按逐級分解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經下達的全面預算指標由各級運營及管理單位負責落實,各單位對各自歸口的業務編制預算,并對預算執行負責,公司統一對各單位全面預算執行情況分析考核。
第三章、全面預算組織體系
全面預算組織機構設置:預算決策機構、預算組織機構、預算執行機構、預算監控機構和預算考核機構。
預算決策機構:預算管理委員會
一、預算管理委員會,董事長或總經理任組長,財務總監任副組長、由副總經理、主要職能部門負責人等人員組成。
預算管理委員會職責:審議公司預算管理制度;根據年度經營目標,審批確定目標分解方案;負責組織召開預算平衡審議會,提出修改與調整意見;根據預算授權審批制度對預算執行過程中預算內、超預算和預算外事項進行審批控制;組織召開預算執行分析會議、協調各部門制定下一步工作計劃;根據預算授權審批制度對預算調整事項的決策和審核;預算考核意見的審核;其他相關事項。
二、預算組織機構:預算管理部
財務部執行預算管理部的職責,預算管理部主要職責包括:制定預算的編制方針、程序、具體指導子分公司、部門預算的編制;根據預算編制方針,對子分公司、部門編制預算草案進行初步審查、協調和平衡、匯總后編制公司的預算案,并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查。根據預算管理制度,制定預算調整方案,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匯總和分析預算責任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編制預算執行分析報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
三、預算執行機構:預算責任中心
預算執行機構即各預算責任中心,是根據各運營單位和管理部門在預算總目標實現過程中的作用和職責劃分的,承擔一定責任并享有相應權力和利益的企業內部單位,是預算的責任主體。各運營單位應設立專(兼)職人員進行預算的編制、跟蹤及分析評價。
預算執行機構的主要職責包括:根據下達的年度經營目標編制業務計劃和年度預算報相關部門審核;執行和控制預算委員會下達的預算;定期分析、報告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制度,向預算管理委員會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協調本單位或部門內部資源及單位或部門之間的預算關系。
四、預算監控機構:財務、審計部門
公司預算監控機構為預算監控小組,由財務和審計部門負責人等組成。其主要職責包括: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控和預警;定期或不定期進行預算執行情況分析,編制分析報告,提交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核;對預算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五、預算考核機構:人事、財務部門
公司預算考核機構為預算考核小組,由人事和財務部門負責人等組成。其主要職責包括:會同預算責任單位確定預算考核指標,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根據各預算責任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由各具體負責預算指標考核、評價部門,出具預算指標達成結果和意見,組織實施考核工作。
第四章、全面預算期與全面預算編制期
一、全面預算期,指預算編制覆蓋的經營期間和預算的實際執行期。年度預算期間為公歷年度的1月1日—12月31日,按月份編制執行。
二、全面預算編制期,指全面預算實際編制的時間。
年度預算編制期為每年10月—12月,這一期間為編制下一預算年度的全面預算編制期。
第五章、全面預算的編制
(1)業務預算具體包括銷售預算、生產預算、材料采購預算、人工預算、制造費用預算、單位成本預算、銷售費用和管理費用預算等;
(2)財務預算是關于資金籌措和使用的預算,包括現金預算、長期資本支出預算、長短期借款預算、預算會計報表等。
第六章、全面預算的執行、控制與分析
一、全面預算的執行部門
1、各預算責任單位是全面預算的執行機構。
2、各預算責任單位的第一負責人是預算執行的直接責任人,具體業務負責人對預算執行負主要責任;
二、全面預算執行控制
1、本著“先算后花,先算后干”的原則,一般情況下不得突破預算指標(包括預算項目、金額和數量)。
2、如果客觀環境、內部條件以及公司經營計劃發生重大變化需要突破預算的執行預算外審批程序。
3、預算結余可以跨月份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
第七章、全面預算的調整
一、調整原則
1、不隨意調整原則:預算方案一經批準,在公司內部具有效力,一般情況下不得隨意更改和調整。
2、內部挖潛原則:當不利于預算執行的重大因素出現后,應首先通過內部挖潛或采取其他措施彌補,只有在無法彌補的情況下,才能提出預算調整申請。
3、積極調整原則:當外部環境和內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應積極主動提出預算調整申請,以保證預算方案符合客觀實際情況。
二、符合預算調整的'條件
1、董事會調整公司發展戰略,重新制定公司經營計劃;
2、客觀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如市場需求、行業發展、競爭對手和國家政策等方面),需要調整有關預算指標;
3、公司內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
4、發生不可抗力;
5、董事會或預算管理委員會認為必須調整的其他事項。
三、調整方式
1、定期調整
每季度20日后,由總經理負責組織有關責任中心負責人參加的預算分析協調會,討論預算調整事宜。
2、不定期調整
公司外部環境、內部條件等方面發生重大變化,可以根據情況隨時提出預算調整申請。
四、調整的類別
1、自上而下的預算調整
當外部環境與內部條件等客觀因素導致公司全局性重大變化,經董事會協商一致后,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其審批程序:由董事會提出預算調整意向,審計預算部編制預算調整申請表,提交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說明調整內容和原因,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議批準。對于重大預算調整(調整金額超過預算10%的屬于重大調整),應提交董事會審批。董事會或預算管理委員會批準的預算調整申請,交由預算管理部下達(編寫預算調整通知書)。
2、自下而上的預算調整
當外部環境與內部條件等客觀因素導致公司局部重大變化,而且符合預算調整條件的,可以由各責任中心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其審批程序:由預算調整申請部門填寫預算調整申請表,提交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說明調整內容和原因,交主管領導審批后,報預算管理部審核;預算管理部審核后,提出調整建議,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議批準。對于重大預算調整(調整金額超過預算10%的屬于重大調整),應提交董事會審批。董事會或預算管理委員會批準的預算調整申請,交由預算管理部下達(編寫預算調整通知書)。
第八章、全面預算考核評價
一、預算執行按月份進行評價,考核獎懲按具體考核制度周期執行。
二、財務、審計部監控全面預算執行情況,組織進行預算差異分析,找原因,落實責任歸屬,提出對相關責任單位全面預算執行的考核意見。
三、各責任單位的預算數據指標完成評價結果由財務部門出具,報集團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核,預算管理委員會依據預算執行結果及相關意見審批后轉人力資源部執行考核。
四、人力資源部接收審批后的預算執行結果及意見,依據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及相關制度規定,對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獎懲。
預算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健全財務制度,杜絕違紀違法行為,從源頭上預防陳腐,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我市經濟有序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財政部《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是單位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規范單位經濟活動和社會經濟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單位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監控制度,防止財產、資金流失、浪費或被貪腐、挪用。
第三條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包括: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購管理、資產管理、往來資金結算管理、現金及銀行存款管理、財務監督和財務機構等項管理。
第四條財政部門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審計、稅務、物價、監察、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據各自職責做好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監督工作。
第二章預算管理
第五條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年度部門預算,報同級財政部門按法定程序審核、報批。部門預算由收入預算、支出預算組成。
第六條行政事業單位依法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款和罰沒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捐贈、其他收入等必須列入收入預算,不得隱瞞或少列。
行政事業單位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實物),要據實及時入賬,不得隱瞞,更不得另設賬戶或私設“小金庫”。
按規定納入財政專戶或財政預算內管理的預算外資金或罰沒款,要按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并及時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不得滯留在單位坐支、挪用。
第七條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的支出預算,應當保證本部門履行基本職能所需要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對其他彈性支出和專項支出應當嚴格控制。
支出預算包括:人員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專項支出。人員支出預算的編制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標準,逐項核定,沒有政策規定的項目,不得列入預算。日常公用支出預算的編制應本著節約、從儉的原則編報。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標準,逐項核定。專項支出預算的編制應緊密結合單位當年主要職責任務、工作目標及事業發展設想,并充分考慮財政的承受能力,本著實事求是:從嚴從緊、區別輕重緩急,急事優先的原則按序安排支出事項。
第八條對財政下達的預算,單位應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用款計劃和項目支出計劃。預算一經確立和批復,原則上不予調整和追加。
第九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加強對本級財政預算安排的項目資金和上級補助資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項目的申報、論證、實施、評審及驗收制度,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專.項資金應實行項目管理,專款專用,不得虛列項目辜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浪費、套取、轉移專項資金,不得進行二次分配。單位應建立專項資金績效考核評價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支出內部控制制度和內部稽核、審批、審查制度,完善內部支出管理,強化內部約束,不斷降低行政事業單位運行成本。各項支出應當符合國家的現行規定,不得擅自提高補貼標準,不得巧立名目、變相擴大個人補貼范圍;不得隨意提高差旅費、會議費等報銷標準;不得追求奢華超財力購置或配備高檔交通工具、辦公設備和其他設施。
第三章采購管理
第十一條行政事業單位的貨物購置、工程(含維修)和服務項目,應當按照規定實行政府采購。
第十二條采購代理機構進行政府采購活動,應當符合采購價格低于市場平均價格、采購效率更高、采購質量優良和服務良好的要求。
第十三條行政事業單位、采購代理機構及其他工作人員在政府采購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1、擅自提高政府采購標準:
2、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3、在招標采購過程中與投標人進行協商談判;
4、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后不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
5、與供應商惡意串通:
6、在采購過程中接接受別人的賄賂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7、開標前泄露標底:
8、隱匿、銷毀應當保存的采購文件,或者偽造、變造采購文件;
9、其他違反政府采購規定的行為。
第四章結算管理
第十四條行政事業單位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應經同級財政部門同意后,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到銀行辦理開戶手續。
第十五條行政事業單位不得有下列違 第十六條行政事業單位對外支付的勞務費、購置費、工程款、暫(預)付款等,應當符合《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要求實行銀行轉賬、匯兌、托收等形式結算的,不得以大額現金支付。
第十七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加強銀行存款和現金的管理,單位取得的各項貨幣收入應及時入賬,并按規定及時轉存開戶銀行賬戶,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銀行存款和現金應由單位專人負責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并定期與單位“總分類賬”核對余額,確保資金完整。“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與“總分類賬”應分別由單位出納、會計管理和登記,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十八條單位資金不允許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儲蓄方式管理。
第十九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切實加強往來資金的管理。借入資金、暫收、暫存、代收、代扣、代繳款項應及時核對、清理、清算、解交,避免跨年度結算或長期掛帳,影響資金的合理流轉。預(暫)付、個人因公臨時借款等都應及時核對、清理,在規定的期限內報賬、銷賬、繳回余款,避免跨年度結算或長期掛帳。嚴禁公款私借,嚴禁以各種理由套取大額現金長期占用不報賬、銷賬、繳回余款,逃避監管。
第二十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和完善授權審批制度。資金劃轉、結算(支付)事項應明確責任、劃分權限實行分檔審批?重大資金劃轉、結算(支付)事項,應通過領導集體研究決定,避免資金管理權限過于集中,單位的一切資金劃轉、結算(支付)事項由一個人說了算的“家長式”管理模式。
第五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資產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含:現金、各種存款、往來款項、材料、燃料、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行政事業單位必須依法管理使用國有資產,要完善資產管理制度,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資產使用效益。
第二十二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加強對材料、燃料、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其內部購置、保管、領用等項管理制度,對存貨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第二十三條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應實行分類管理。固定資產一般可劃分為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等類型。單位應按照固定資產的固定性、移動性等特點,制定各類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進行明細核算,不得隱匿、截留、挪用固定資產。單位應建立固定資產實物登記卡,詳細記載固定資產的購建、使用、出租、投資、調撥、出讓、報廢、維修等情況,明確保管(使用)人的責任,保證固定資產完整,防止固定資產流失。
第二十四條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不允許公物私用或無償交由與單位無關的經營單位使用。
第二十五條行政事業單位不得隨意處置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的調撥、捐贈、報廢、變賣、轉讓等,應當經過中介機構評估或鑒定,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應當轉入修購基金,用于固定資產的更新。
第二十六條行政事業單位在維持本單位事業正常發展的前提下,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將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投資的,應當進行申報和評估,并報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財政部門批準。投資取得的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管理。任何單位不得將國家財政撥款、上級補助和維持事業正常發展的資產轉作經營性使用。
第二十七條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對資產進行賬務清理、對實物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
第二十八條行政事業單位因機構改革或其他原因發生劃轉、撤銷或合并時,應當對單位資產進行清算。清算工作應當在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對單位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收、調撥、劃轉和管理工作,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第六章財務機構
第二十九條行政事業單位按照規定設置財務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負責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統一管理和核算。單位內部的其他非獨立工作部門或機構不得脫離單位統一監督另設會計、出納,不得另立賬戶從事會計核算。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三十條單位會計機構中的會計、出納人員,必須分設,銀行印鑒必須分管。不得以任何理由發生會計、出納一人兼,銀行印鑒一人管的現象。
第三十一條行政事業單位按照規定設置會計賬簿,根據實際發生的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行政事業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依法負責。
第三十二條會計委派制度和會計集中核算,是加強會計監督和財務管理的有效形式,是從源頭上防范和治理陳腐的重要措施。會計集中核算機構應按照本規定進一步完善核算制度,加強資金管理。納入會計集中核算機構管理的單位,要按照《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會計集中核算實施辦法》,明確職責、履行義務,進一步完善管理,加強對單位收入、支出、資金撥付和資產的管理,防止國家資產、資金流失和浪費。
第三十三條行政事業單位不得有下列違反會計管理規定的行為:
1、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其他會計資料,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向不同的會計資料使用者提供編制依據不一致的財務會計報告;
2、明知是虛假會計資料仍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報銷支出事項,提供虛假會計記錄和其他會計資料;
3、另立賬戶,私設會計賬簿,轉移資金;
4、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者填制、取得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
5、以未經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登記會計賬簿或者登記會計賬簿不符合規定;
6、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
7、未按照規定建立并實施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
8、拒絕依法實施的監督或者不如實提供有關會計信息資料:
9、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信息資料:
10、隨意將財政性資金出借他人,為小團體或個人牟取利益:
11、其他違反會計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四條財務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在交接手續未辦清以前不得調動或離職。財務會計機構負責人和財會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上級單位可派人會同監交。一般財務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可由財務會計機構負責人監交。財務會計人員短期離職,應由單位負責人指定專人臨時接替。
第七章財務監督
第三十五條行政事業單位應依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法規建立健全財務、會計監督體系,。單位負責人對財務、會計監督工作負領導責任。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依法進行財務監督。
第三十六條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監督是指單位根據國家有關、雄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對本單位及下級單位的財務活動進行審核、檢查的行為。內容一般包括:預算的編制和執行、收入和支出的范圍及標準、專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資產管理措施落實、往來款項的發生和清算、財務會計報告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等。
第三十七條預算編制和執行的監督。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預算編制、申報、審查程序。單位預算的編制應當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單位事業的發展計劃,應當堅持“量入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壓、收支平衡”的原則。單位對各項支出是否真實可靠,各項收入是否全部納入預算,有無漏編、重編,預算是否嚴格按照批準的項目執行,有無隨意調整預算或變更項目等行為事項進行監督。
第三十八條單位收入的監督。收入是指行政事業單位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撥款收入,預算外資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這部分資金涉及政策性強,應加強監督,其監督的主要內容是:
1、單位的收入是否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2、是否依法積極組織收入;各項收費是否符合國家的收費政策和管理制度:是否做到應收盡收,有無超收亂收的.情況。’3、對于按規定應上繳國家的收入和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是否及時、足額上繳,有無拖欠、挪用、截留坐支等情況。
4、單位預算外收入與經營收入是否劃清,對經營、服務性收入是否按規定依法納稅。
第三十九條單位支出的監督。支出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為開展業務活動所發生的資金耗費。支出管理是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監督的重點。其監督的主要內容是:
1、各項支出是否精打細算,厲行節約、講求經濟、實效、有無進一步壓縮的可能。
2、各項支出是否按照國家規定的用途、開支范圍、開支標準使用;支出結構是否合理,有無互相攀比、違反規定超額、超標準開會、配備豪華交通工具、辦公設備及其他設施。
3、基建或項目支出與行政事業經費支出的界限是否劃清,有無基建或項目支出擠占單位經費,或單位經費有無列入基建或項目支出的現象。應由個人負擔的支出,有無由單位經費負擔的現象。是否劃清單位經費支出與經營支出的界限,有無將應由經費列
支的項目列入經營支出或將經營支出項目列入單位經費支出的現象。
4、事業單位專用基金的提取,是否依據國家統一規定或財政部門規定執行;各項專用基金是否按照規定的用途和范圍使用。
第四十條資產監督即對資產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的檢查督促,包括:
1、是否按國家規定的現金使用范圍使用現金;庫存現金是否超過限額,有無隨意借支、非法挪用、白條抵庫的現象;有無違反現金管理規定,坐支現金、私設小金庫的情況。
2、各種應收及預付款項是否及時清理、結算;有無本單位資金被其他單位長期大量占用的現象。
3、對各項負債是否及時組織清理,按時進行結算,有無本單位無故拖欠外單位資金的現象,應繳款項是否按國家規定及時、足額地上繳,有無故意拖欠、截留和坐支的現象。
4、各項存貨是否完整無缺,各種材料有無超定額儲備、積壓浪費的現象;存貨和固定資產的購進、驗收、入庫、領發、登記手續是否齊全,制度是否健全,有無管理不善、使用不當、大材小用、公物私用、損失浪費,甚至被盜的情況。
5、存貨和固定資產是否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是否存在有賬無物、有物無賬等問題;固定資產有無長期閑置形成浪費問題;有無未按規定報廢、轉讓單位資產的問題發生。
6、對外投資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有無對外投資影響到本單位完成正常的事業計劃的現象:以實物無形資產對外投資時,評估的價值是否正確。
第四十一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內部監控、財務公示等制度,應確定專門機構或專(兼)職人員對發生的經濟事項進行事前、事中、事后監督、審查。單位的財務執行情況,應在一定的范圍、時期內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第四十二條行政事業單位應自覺接受審計、財政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四十三條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工作調動或者離職,必須經同級審計部門進行任期離任審計。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坪定適用于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行政事業單位基本建設投資的財務管理,除國家另有規定外應當參照本規定辦理。
第四十五條本規定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六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預算管理制度5
為加強醫院預算管理,規范和加強各科室、只能部門預算行為,科學合理籌集、分配和使用醫院預算資金,進一步促進醫院事業的發展,根據《醫院財務制度》和《醫院會計制度》要求,結合醫院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1條預算是指醫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目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醫院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醫院所有收支應全部納入預算管理。預算能夠細化醫院戰略規劃和年度運作計劃,是對醫院整體經營活動一系列量化的計劃安排。預算管理是對預算的編制、審批、執行、控制、調整、分析和考核等管理方式的總稱。
第2條預算管理旨在實現經濟業務的有計劃開展,體現了經濟管理的約束和激勵機制,有利于優化醫院資源配置。
第3條醫院通過預算管理監控發展目標的實施進度,實現經濟業務的可控、有序發展,通過對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和評價,實現績效管理。
第4條醫院需進一步完善預算管理制度,配備相應的預算管理機構和人員,配備相應的硬件與軟件,通過在各級部門加強預算管理的業務培訓,推動預算管理在醫院的發展,構建基于預算的醫院經濟管理模式。
第二章預算管理的目標與任務
第5條預算管理要實行目標管理,預算目標是根據醫院戰略行動計劃和年度目標的要求,配合戰略實施和保證日常業務開展所應完成的工作目標。
第6條醫院應根據發展戰略目標,確定本年度經營目標,逐層分解到各科室、職能部門,以一系列的預算、控制、協調、考核為內容。
第7條醫院預算目標分解應自上而下分解并下達,醫院發展戰略目標為長期目標,長期目標應分解到中期目標,再分解為年度目標,最后分解到每月。
第8條預算管理的基本任務是根據醫院戰略目標,確定醫院年度經營目標并組織實施;明確醫院各科室、職能部門的職責與權限,發揮各級預算部門和預算科室的職能作用;合理配置醫院各項資源;對醫院經濟活動進行管理、控制、分析和監督;為考核評價醫院經營財務業績提供有效依據。
第三章預算編制及審批
第9條醫院預算編制的期間為自然年度。
第10條醫院預算編制是實施預算管理的關鍵環節,預算編制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預算執行結果。預算編制要在預算管理委員會制定的編制仿真指引下進行。
第11條醫院預算編制遵循的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醫院預算編制有預算管理委員會統一領導,由預算管理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由各科室、職能部門具體負責編制。
2、完整性原則。
3、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則。
5、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原則。
第12條預算編制方針應包括:
1、醫院年度經營目標;
2、醫院經營導向;
3、費用分攤標準;
4、業績評價標準。
第13條預算編制要求:
1、預算內容需與各科室、職能部門業務活動性質相一致;
2、預算的水平需與各個科室、職能部門業務活動規模相一致,保證責權利對等;
3、預算需明確財務計劃目標的實現,相互之間應能協調一致;
4、預算的確定需充分發揮各科室、職能部門的積極性,考慮其合理要求。
第14條醫院預算編制內容。按照預算管理體制確定的收支范圍,預算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收入預算包括醫療收入預算、財政補助收入預算、科教項目收入預算和其他收入預算。支出預算包括醫療業務支出預算、財政項目補助支出預算、科教項目支出預算、管理費用支出預算和其他支出預算。
第15條醫院預算編制應按照國家預算編制的有關規定,對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全面分析研究,根據年度事業發展計劃以及預算年度收支的增減因素,測算編制收入支出預算。
第16條醫院收入預算編制要根據醫院年度事業發展計劃以及預算年度影響預算收入各項因素增減變化情況,全面統籌考慮。
第17條醫院指出預算編制要根據業務活動需要和可能,做到“量入為出、量力而行”,實現收支平衡。
第18條醫院預算編制步驟。
預算編制工作分為準備、編制、審批三個階段。
1、準備階段
預算管理辦公室對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全面分析研究,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對預算編報的具體要求和醫院下年度事業發展計劃,對下一年度預算編制進行調研準備。
2、編制階段。
預算管理辦公室根據預算管理委員會預算編制指導方針,統一組織職能部門和各科室預算編制工作。
3、審批階段。
醫院預算管理委員會對醫院總預算草案進行審議,審議通過并經院長辦公會審批后報上級主管部門,上級主管部門審批通過后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預算管理的有關要求對醫院預算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審核批復。
醫院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復的預算組織執行。
第19條預算編制的程序。
1、預算管理委員會根據醫院的發展戰略和醫院經濟狀況,提出下年度總體預算目標,確定預算編制政策。
2、預算管理辦公室結合財政部門、上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編制規定,提出預算編制要求,通過醫院文件或辦公網等形式下達各歸口職能部門和醫院各科室。
3、歸口職能部門根據本部門業務特點和上年度預算完成情況、本年度工作安排,編制本部門下年度預算,經分管院領導簽署意見后報財務部門。
4、預算管理辦公室對歸口職能部門申報的預算進行收集、分類、匯總、初步審核后,報分管財務工作的院領導審查后形成預算草案。
5、預算管理辦公室向預算管理委員會提交預算草案,預算管理委員會對所申報預算逐項審核、討論,綜合平衡,全盤考慮,提出修改意見,確定預算草案。
6、預算管理辦公室將預算草案上報主管部門審批,審批通過后形成醫院正式預算。
7、預算管理辦公室向各部門下發預算方案。
第四章預算執行及調整
第20條預算責任分解。
上級主管部門批復后,醫院嚴格執行,由預算管理辦公室組織實施,預算管理辦公室要將預算指標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的預算執行部門或個人。醫院預算執行遵循以下原則:
(1)嚴格執行預算原則;
(2)分級組織實施原則。
第21條醫院應按照國家預算管理的相關規定和省財政部門、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要求,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預算執行和重點項目執行情況。
第22條預算調整。
經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批準的預算一般不予調整。因事業發展計劃有較大調整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政策需要增加或減少支出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時,醫院應當按照規定程序提出調整預算建議,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財政部門按規定程序調整預算。
預算調整需要經過申請、審議和批準三個主要程序。
第23條收入預算調整后,相應調整支出預算。
第五章預算分析及考核
第24條預算管理辦公室負責預算執行分析。預算管理辦公室須加強預算分析管理,提高預算執行的有效性。
1、由財務部門建立預算管理賬戶。采用電子版或紙質版形式,對各歸口職能部門、各預算執行科室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分析,做好預算調控工作。
2、預算分析的內容:
(1)對職能部門、各預算執行科室預算管理賬戶進行統計,分析各部門預算完成情況;
(2)充分考慮影響支出的各種因素,對預算執行數與預算目標數之間的差額進行比較,并分析原因;
(3)將當期預算執行數與上年同期預算執行數相比較,并與年初預算、預算批復進行對比分析,找出產生差額的原因。
3、定期檢查分析財務預算執行情況并形成書面報告。
第25條考核主體。預算執行的結果應納入醫院整體績效考核工作中,由績效管理部門或財務部門實施考核。
第26條預算的考核具有兩層含義:一是對醫院經營業績進行評價;二是對預算執行者的考核。預算考核是發揮預算約束與激勵作用的必要措施,通過預算目標的細化分解與激勵措施的付諸實施,達到提升醫院經濟管理的目的。
第27條預算考核是對預算執行效果的一個認可過程。預算考核應遵循以下原則:
1、目標原則:以預算目標為基準,按預算完成情況評價預算執行者的業績。
2、激勵原則:預算目標是對預算執行者業績評價的主要依據,考核必須與激勵制度相配合。
3、時效原則:預算考核是動態考核,每期預算執行完畢應立即進行。
4、例外原則:對一些阻礙預算執行的重大要素,考核時應作為特殊情況處理。
5、分級考核原則:預算考核要根據組織架構層次或預算目標的分解層次進行。
第28條財務部門須將預算執行情況與績效考核掛鉤,提高預算執行的嚴肅性。
第29條預算績效考核包括下列內容:
1、預算管理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2、預算執行情況和執行效率;
3、預算資金的使用效益和效果,預算績效目標的落實情況。第30條績效考核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式,考核方法主要采取比較法、因素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等。
第31條醫院應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及時調整優化以后年度預算支出結構,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第32條預算績效考核的程序。
1、由預算管理委員會組織進行預算績效考核,提出考核方案,預算管理辦公室具體實施;
2、年末預算管理辦公室對職能部門、各科室按不同項目形成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向預算管理委員會匯報;
3、職能部門向預算管理委員會匯報本部門預算管理措施及制度建設情況、預算資金使用情況和資金使用效益情況;
4、預算管理委員會根據預算實際執行情況與預算目標相對照、對預算部門進行綜合打分;
5、根據考核結果,對預算執行科室實現獎懲;
6、預算管理委員會或財務部門將預算績效考核結果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接受監督;
7、財務部門和職能部門總結分析預算實際執行情況,總結經驗,為下年度預算做好準備。
第六章附則
第32條本制度由預算管理委員會制定并監督實施。本規定未作規定或沒有明確規定的事項須經預算管理委員會批準,然后執行或辦理。
第33條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實施。
預算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健全學校預算績效管理機制,提高資金使用績效,根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財預〔20xx〕285號)及《江蘇省財政專項資金績效管理辦法》(蘇財規〔20xx〕36號)等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預算績效管理是指在預算管理中融入績效理念,將績效目標設定、跟蹤、評價及結果應用納入預算編制、執行、監督全過程,以提高預算的社會、經濟效益為目的的管理活動。包括績效目標管理、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反饋和應用四個環節,貫穿預算編制、執行和監督全過程。
第三條各部門和項目負責人為預算績效管理的執行責任主體,預算績效管理對象為納入預算管理的所有財政性資金和創收資金,重點是財政性資金。
第四條預算績效管理的基本原則:
(一)績效導向原則。預算管理各個環節的活動要以績效為核心導向,將績效管理貫穿于預算管理的全過程,實現財政資金運行和預算管理效益最大化。
(二)目標管理原則。預算編制時要設定明確的績效目標,預算執行中要實施績效運行監控,預算完成后要評價績效目標實現等情況,圍繞績效目標及其實現的途徑和方式開展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
(三)科學規范原則。預算績效管理要采用科學的體系、規范的程序、適當的方法、明確的措施,保障各項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提高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質量。
(四)績效問責原則。預算績效管理要強化預算支出責任和管理責任,將各單位實施績效管理情況逐步納入績效考核范圍,加快形成“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的倒逼機制。
(五)信息公開原則。各單位要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規定,建立健全預算績效信息公開制度,完善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機制,推進預算績效信息的逐步公開,自覺接受各方監督,不斷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的透明度。
第二章組織管理和職責
第五條學校院長辦公會是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領導機構,負責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部署、監督和檢查。學校預算績效管理日常工作由財務處負責。
第六條學校財經工作委員會是學校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咨詢機構,負責預算績效管理制度和績效目標的審查,并向院長辦公會提交預算績效管理建議。
第七條財務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職責:
(一)建立健全學校預算績效管理制度,研究制定預算績效管理具體實施辦法以及績效評價指標體系。
(二)組織實施全校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按規定編報績效目標,并開展績效目標評審。
(三)對績效目標實施運行監控和評價,并將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和整改措施及時上報學校并反饋各部門和項目負責人,根據評價結果落實整改措施。
(四)按照《江蘇省政府購買服務管理實施辦法》等文件規定,委托第三方中介機構、專家等組織開展重大項目重點評價。
(五)按規定實施預算績效管理信息在學校或向社會公開,接受各方監督。
(六)按要求報送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報告和專項工作報告。
(七)應當履行的其他績效管理職責。
第八條部門和項目負責人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職責:
(一)科學、合理編制預算績效目標,配合財務處和學校開展績效目標評審工作。
(二)跟蹤績效目標運行情況,并將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和整改措施及時上報財務處。
(三)組織開展績效自評工作,并配合財務處開展績效評價工作,根據評價結果落實整改措施,加強預算績效管理。
(四)應當履行的其他績效管理職責。
第三章績效目標管理
第九條編制績效目標按照“誰申請資金,誰編制目標”的原則進行,具體編制績效目標范圍由學校在布置年度預算編報時予以明確。績效目標由各單位在申報預算和資金時填報。執行中申請調整預算的,應當隨調整預算一并上報調整的績效目標。績效目標是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不按要求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不得申請預算資金。
第十條績效目標體系分學校整體支出目標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兩個部分。
(一)學校整體支出績效目標依據學校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預計年度內要達到的總體產出和效果,確定總體績效目標,并以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表述。
(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由各部門在編制下一年度項目預算時,應根據學校預算編制的總體要求、事業發展規劃,結合自身財力狀況和資金需求,編制項目立項依據、必要性、可行性、項目用途和預計項目實施在一定時期內達到的產出和效果,并填制《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三)學校預算中納入中長期預算的項目,應建立完善年度目標與中長期目標相結合的機制,各預算部門應編制該項目的預算總額和總體績效目標,根據每年預算安排,編制年度項目績效目標。
第十一條財務處按要求編制學校整體績效目標,審核、匯總部門(或專項項目)績效目標,報送財經委員會和院長辦公會審核,并根據審核意見,對績效目標進行修改完善后,再次上報。
第十二條績效目標審核與預算審核同步進行。財務處在每年部門預算“一上”前,根據學校事業發展規劃和工作重點,從預算項目實施依據的充分性、目標合理性及可行性、指標設置的科學性、資金預算的準確性等幾方面對預算項目的績效目標進行初審后,分別報學校辦公會和黨委會審核。
第十三條第三方評審。對預算金額較大、專業技術性較強、社會關注度高的項目,學校可根據需要,組織相關行業領域專家對申報的項目績效目標進行評審或按政府購買服務有關規定,委托第三方中介機構和專家進行第三方獨立評審。
第十四條績效目標確定后,隨同年初預算或追加預算一并批復,并下達各部門。
第十五條批復的績效目標一般不予調整,確需調整的,應根據績效目標管理要求和審核流程,由各部門和項目負責人提出績效目標調整申請,經財務處審核后,報送學校重新審核績效目標并批復下達。
第四章績效運行監控
第十六條績效目標批復后,各部門和項目負責人應根據績效目標了解和掌握績效目標的完成情況、項目實施進程和支出執行進度;并根據項目執行進度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于每季度結束后2周內,報送《績效運行監控報告表》。
第十七條當預算執行績效與績效目標嚴重偏離時,各部門和項目負責人應及時向學校和財務處報告,并及時糾正和調整,確保績效目標的實現。必要時通過預算調整程序取消或調減預算安排,收回項目結余資金,確保資金安全有效。
第十八條各預算單位確因政策調整、不可抗力等因素導致項目不再實施或確需調整績效目標的,一般應于每年9月30日前,向財務處報送績效目標調整報告,按規定程序履行績效目標調整手續。
第五章項目績效評價
第十九條各部門和項目負責人是績效評價的主體,并對績效評價報告涉及基礎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第二十條績效評價按評價主體,分為預算部門(或專項項目)自評,財務處重點評價和第三方獨立評價;按評價內容,分為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基本支出績效評價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
第二十一條績效評價應從績效目標的設定情況;資金投入和使用情況;為實現績效目標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績效目標的實現程度及效果;績效評價的其他內容等幾個方面進行評價。
第二十二條績效評價指標分為共性指標和個性指標。共性指標由財務處統一制定,個性指標由財務處會同各部門和項目負責人制定。
(一)共性指標是適用于所有評價對象的指標。主要包括預算編制和執行情況、財務管理狀況、資產配置、使用、處置及其收益管理情況以及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等。
(二)個性指標是針對部門或項目特點設定的,適用于不同部門或項目的業績評價指標。
第二十三條績效評價一般以預算年度為周期實施,對跨年度的重大(重點)項目可根據項目支出完成情況實施階段性評價。對已完成項目實施的績效評價,一般應于項目完成后兩個月內完成。對跨年度項目實施的階段性績效評價,應在一個預算年度終了后進行,一般應于次年上半年完成。
第二十四條績效自評工作一般由項目單位負責實施。項目任務完成后,各預算部門(或專項項目)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積極開展績效自評價、并及時向財務處報送績效報告,績效報告的具體格式由財務處統一制定。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基本概況,包括部門職能、發展規劃、預決算情況、項目立項依據等;
(二)績效目標及其設立依據和調整情況;
(三)管理措施及組織實施情況;
(四)總結分析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說明未完成績效目標及其原因;
(五)形成評價結論;
(六)下一步改進工作的意見及建議。
第二十五條重點評價由財務處組織實施;第三方獨立評價由學校按照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
第二十六條財務處績效評價工作按照特定程序進行。財務處結合工作實際提出并報學校審核確定年度績效評價對象,學校也可根據需求和年度工作重點等相關原則自行確定年度績效評價對象。
第六章績效評價結果反饋和應用
第二十七條各部門(或專項項目)應根據績效評價結果反饋意見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進一步規范財政資金管理,在規定時間內將反饋意見和整改結果書面報送學校財務處。
第二十八條根據績效評價中發現的問題,各部門(或專項項目)要及時調整和優化以后年度預算支出的方向和結構,優化資源配置,加強財務管理,提高教育資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九條績效評價結果應當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規定在一定范圍內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第三十條評價結果實行通報制度,學校財務處對績效評價結果好的部門予以表彰和支持;對績效評價達不到預期目標或評價結果較差的,予以通報批評。
第三十一條建立評價結果與年度預算安排、績效目標申報相結合的機制,年度績效評價結果將作為以后編制預算、編報績效目標、實施績效評價的重要參考,促進“立項科學、管理規范、注重績效”的項目管理機制的形成。
第三十二條逐步建立績效獎懲問責機制。各預算部門(或專項項目)主要負責人為預算績效工作第一責任人,學校將建立約談制度,逐步將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納入對各部門(或專項項目)的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由財務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預算管理制度7
預算管理內部管理制度是一套旨在確保企業財務規劃、控制和決策有效性的規范體系。它涵蓋了預算編制、審批、執行、監控、調整和評估等多個環節,旨在優化資源配置,提升企業的經濟效益。
內容概述:
1. 預算編制:定義預算編制的流程、時間表和參與部門,明確各部門的責任和權限。
2. 審批機制:設定預算審批的標準、程序和決策層級,確保預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預算執行:規定預算執行的規則,如資金支出的.審批流程、成本控制方法等。
4. 預算監控:設立監控機制,定期檢查預算執行情況,及時發現偏差。
5. 預算調整:制定預算調整的條件和程序,以應對市場變化或突發事件。
6. 績效評估:建立預算完成情況的評價標準和獎懲機制,激勵員工遵守預算制度。
預算管理制度8
本預算員管理制度旨在規范公司內部預算編制、執行與控制流程,提升財務管理效率,確保預算目標的實現。制度涵蓋了預算員的職責、工作流程、績效評估及培訓發展等多個方面。
內容概述:
1. 預算員職責:明確預算員在預算編制、審批、執行及調整過程中的`具體任務。
2. 工作流程:詳細規定預算編制的步驟、時間表、審批程序以及與各部門的溝通機制。
3. 績效管理:設定預算準確度、預算執行情況等關鍵績效指標,用于評價預算員的工作表現。
4. 培訓與發展:為提升預算員專業能力,提供持續的學習機會和職業發展路徑。
5. 內部控制:設立內部控制機制,防止預算管理過程中的錯誤和舞弊行為。
預算管理制度9
行政單位預算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
1.資源優化:通過預算管理,行政單位能夠合理配置資源,避免浪費,提升工作效率。
2.財務透明:公開透明的.預算流程有助于防止腐敗,增強公眾信任。
3.監督制約:預算制度為內外部監督提供了依據,確保資金使用的合法合規。
4.政策導向:預算反映了政府的政策優先級,對社會經濟發展產生深遠影響。
預算管理制度10
三民醫院預算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
1.資源優化:通過預算管理,醫院能夠合理配置資源,優先滿足關鍵醫療服務需求。
2.成本控制:預算制度有助于識別和削減無效或低效的開支,提高醫院的經濟效益。
3.決策支持:預算數據為管理層提供決策依據,幫助制定長遠規劃和應對突發情況。
4.內部控制:強化內部財務監管,降低欺詐和浪費的.風險,維護醫院的財務健康。
5.法規合規:遵守國家衛生部門的財務管理規定,確保醫院運營的合法性。
預算管理制度11
嚴格執行。
預算編制再好,如果執行不力,也只是紙上談兵,因此要嚴格執行預算。通過責任細化對預算執行過程中的憑證傳遞和手續審批進行控制,以保證預算執行的有效性。例如,可以由預算管理委員會協同各二級單位相關預算執行部門制定費用控制卡、計劃領料卡來控制預算執行。然后根據成本費用項目的性質、金額以及相對責任中心的重要性,對控制卡分別采用按年或按月控制。財務部門作為最后的把關控制點,對一般業務,在進行服務處理時,首先看是否有預算,如果沒有預算,則拒絕該項目入賬。特殊情況下可以超支,但要補辦調整手續。
細化預算。
編制清晰明確的預算是實施預算管理的重要前提。如果編制的預算籠統而模糊,那么預算的執行就有如大海中失去航向的船只茫然不知所措。編制清晰明確的預算關鍵的關鍵就是細化預算。將預算制度、責任、指標、費用、定額等各方面進行細化,分解到管理的各個角落與個人。制度的細化可以保證企業各項管理活動有章可循;責任的細化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防止扯皮;費用的細化有利于成本分析,尋求降低成本的途徑;指標和定額的.細化有助于預算執行結果的考核和對員工的激勵。
有力監督。
預算的執行與監督是緊密聯系的,有力監督是有效執行的重要保證。為了加大監督力度,增強監督的客觀、公正和獨立性,預算監督工作由預算管理委員會協同企業內審部門共同完成。內審部門不參與預算的編制,只對預算的執行過程與結果進行監督,直接對預算管理委員會主任(一般為企業的總經理)負責。內審部門一方面可以借助企業的財務網絡系統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各二級單位實施突擊審查,另一方面可以在期末根據財務部門匯總結果實施定期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