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衛生管理細則
小學衛生管理細則1
一、人員與培訓
1、衛生室保健老師應具有相應的專業水平,并要通過藥檢部門的專業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擔任學校藥品管理工作。
2、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每年應進行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檔案。若患有精神病、傳染病等可能污染藥品疾病的人員,應及時調離工作崗位。
二、采購與驗收
1、學校衛生室要有《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批發企業及藥品經營商店采購藥品,由教育局指定采購商店,并索取合法經營許可證的復印件妥善保管。
2、購進藥品應做好質量驗收,包括藥品的內外包裝、外觀性狀及合格證的檢查。藥品驗收應做好驗收記錄,包括:供貨單位、生產廠家、數量、到貨日期、驗收結論、驗收人員簽名等。驗收記錄應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1年,但驗收記錄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三、陳列與儲存
1、藥品應有專櫥存放,藥櫥應保持清潔衛生,防止人為污染藥品。
2、藥品與非藥品、內服藥與外用藥、易串味藥品與一般藥品應分開存放。
3、藥品應實行有效期管理,每季度進行檢查,過期藥品不得使用,并做好相應記錄。
4、變質、過期或其他質量問題的不合格藥品應單獨存放,標示明顯,定期上報藥檢局集中銷毀,并做好相應的記錄。
四、藥品使用
1、學校衛生室只能使用非處方乙類藥品,應在規定的藥品推薦清單內選用藥品。
2、藥品應按照“先進先用”、“近期先用”的原則使用,以防止藥品過期失效。
發放藥品要做好記錄,包括:日期、班級、姓名、病因、藥品名稱、數量、經手人等項目。
小學衛生管理細則2
一、出院病歷歸檔管理規定篇
(一)所有病歷隨病人出院即送至住院處辦理出院手續。
(二)部分病歷病理報告、化驗檢查報告歸檔時仍未能回報者,亦應先將病歷歸檔,待結果回報后送病案室將病歷補充完整。
(三)死亡患者病歷也按上述要求歸檔。進行死亡病例討論需由科室重新將病歷自病案室借出,借閱執行《病歷借閱制度》中相關規定。
(四)病案室工作人員隨時至住院處進行病歷回收工作,并做好登記簽字手續。
(五)各病區在患者辦理出院前將病歷整理完畢,并由病區人員送至住院處填寫交接記錄雙方簽字認可。
(六)所有歸檔病歷均要求住院醫師、主治醫師及質控醫師簽字在歸檔前完成。不能完成者按未及時歸檔病歷處理。
(七)未能按時歸檔的病歷納入病歷質量總評、通報全院并進行相應獎金、工資處罰。
(八)病歷丟失一份扣相關責任人1000元,病歷遺失出現醫療糾紛的除經濟處罰外責任人承擔由病歷遺失造成的其他責任。
二、病歷借閱規定
(一)病歷屬于醫院的特殊檔案資料,實行封閉式管理模式。
(二)患者無權借閱及攜帶本人病歷。
(三)其他醫療機構無權借閱醫院病歷。
(四)所有借出病歷3日內必須歸還,如需再次使用,應辦理續借手續。其中醫務、質控、醫保、農合辦等調閱的病歷應在檢查完畢后當日歸還。
(六)病歷實行封閉式管理,根據特殊要求對以下4種情況實施有限借閱,原則為只能借閱歸檔后的'病歷,對于未歸檔的病歷一律不得借出。
1、醫院經治醫師調閱再次入院患者病歷時,借閱者必須為經治醫師,如為非經治醫師或實習(進修)醫師,則須持有經治醫師簽字的借條,雙方簽字后方可借閱。
2、進行臨床教學或死亡(疑難)病例討論時,借閱者必須為死亡(危重、疑難)患者所在科室醫師,如為實習醫師或進修醫師則執行雙簽字制后方可借閱。
3、特殊情況需借閱病歷的,需持有醫務處蓋章的借閱申請方可借閱。
4.病歷借回完善,須3日內歸還,否則按未歸檔病歷對待,納入未歸檔范圍予以通報及相應獎金、工資處罰(超過7天,每天扣罰當事人100元至歸還止。
七、除第六條規定的四種情況外所有病歷不得借出病案室,包括以下情況:
1、護理部及各病區護士(長)對護理記錄進行質控檢查。
2、藥藥劑科查閱相關資料。
3、醫保、農合、醫務、質控等檢查(盡可能在病案室進行)。
4、所有病歷復印工作。
5、研究生課題研究需持有帶教醫師(醫院正式職工)簽
字的查閱申請,僅允許在病案室內查閱,且查閱人必須為參加課題者,每次查閱不得超過20份。
6、本院醫師從事科研課題研究需查閱病歷時,僅允許在病案室內進行,且只能查閱本人經治患者的病歷。
8、除此之外未說明的其他情況。
(八)對借閱的病歷應妥善保管,嚴令禁止涂改、拆散、丟失、轉借他人、帶離院外、復印或者復制,如出現此類情況,經核實后將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并予以相應處罰。
本規定從發文之日起執行。
小學衛生管理細則3
為了加強學校的用藥管理,確保藥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特制定學校藥品的保管、采購、檢查制度。
一、藥品的采購
1、采購藥品前必須制定采購清單,經學校領導同意,由學校統一購買。
2、校醫務室藥品應由正規藥房或醫藥公司購買,不得從私人或非正常渠道進藥。
3、購買時要檢查藥品的合格證、出廠日期及有效期,避免購入假冒偽劣藥品,破壞師生身體健康。
4、建立藥品的驗收,做好驗收記錄。
二、藥品保管
1、設立專門藥品存放專柜,根據藥品的品種與性質分別定位存放,(特殊藥品按照管理使用辦法保管使用)做到標記明確。并有專人負責領取與保管。
2、教師和學生用藥必須在校醫的`知道下,由校醫按量發放,并做好登記。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
3、凡搶救藥品,必須放在專用位置,或設專用抽屜加鎖存放并保持一定基數,定位存放,保證隨時應用。
4、要保持藥品柜的干凈整潔,藥品必須擺放整齊,不能隨意擺放,做好藥品的防潮、防壓。
三、藥品的檢查
定期清點、檢查藥品,防止積壓、變質,發現過期失效、霉爛變質藥品應及時清理報損。
四、藥品的使用
學生用藥必須在校醫的知道下,由校醫按量發放,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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