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請職業病鑒定
怎么申請職業病鑒定?下面jy135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了合肥申請職業病鑒定的方法,希望能為大家提供幫助!

合肥市申請職業病鑒定須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規定 :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國法律都有對于職業病預防方面的規定,一般來說,凡是符合法律規定的疾病才能稱為職業病。
一、 合肥市職業病鑒定辦事機構及職責
合肥市衛生局指定合肥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為合肥市職業病鑒定辦事機構,具體承擔職業病診斷爭議首次鑒定的組織和日常性工作,其職責是:
(一)接受當事人申請;
(二)組織當事人或者接受當事人委托抽取職業病鑒定專家;
(三)組織職業病鑒定會議,負責會議記錄、職業病鑒定相關文書的收發及其他事務性工作;
(四)建立并管理職業病鑒定檔案;
(五)承擔衛生行政部門委托的有關職業病鑒定的其他工作。
二、申請職業病鑒定的時效
衛生部第91號令《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機構作出的職業病診斷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職業病診斷機構所在地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鑒定。設區的市級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負責職業病診斷爭議的首次鑒定。當事人對設區的市級職業病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鑒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原鑒定組織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鑒定。
三、職業病診斷鑒定的申請與不受理情況
(一)書面申請和委托
1.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結論有異議,需進行職業病診斷鑒定的,應書面提起申請;
2.司法機構書面委托。
(二)不予受理的情況
1.當事人自接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之日起,至向合肥市職業病鑒定辦事機構書面提起職業病鑒定申請時已超過30日;
2.提供的材料不真實、不完整的;
3.拒絕繳納鑒定費用的。
四、職業病鑒定受理程序
(一)當事人向合肥市職業病鑒定辦事機構提交職業病鑒定申請書,并提交鑒定所需相關材料;司法機構委托的,應出具職業病鑒定委托書。
(二)合肥市職業病鑒定辦事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資料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審核,對資料齊全的發給受理通知書;資料不全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補充。資料補充齊全的,應當受理申請并組織鑒定。
(三)根據職業病鑒定工作需要,向有關單位調取與職業病診斷、鑒定有關的資料。
需要了解被鑒定人的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情況時,職業病鑒定辦事機構,可以對工作場所進行現場調查,或者依法提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現場調查。依法提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現場調查的,在現場調查結論或者判定作出前,職業病鑒定應當中止。
五、申請職業病鑒定應當提供以下資料:
(一)職業病鑒定申請書;
(二)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原、復印件(原件驗證后退回);
(三)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1.勞動者職業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包括在崗時間、工種、崗位、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名稱等);
2.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結果;
3.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4.其他資料。
六、合肥市職業病鑒定辦事機構的辦公地址與聯系方式
工作地點:合肥市六安路68號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時間
聯系電話:0551-62182512、62182529